企業名稱 | 廬山市呈祥環??萍加邢薰?/span> | ||
單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工業園鄱湖高新項目 | ||
聯系人 | 程世東 | ||
項目負責人 | 鄒錦斯 | ||
企業陪同人員/聯系人 | 程世東 | ||
現場調查人員 | 鄒錦斯 | 調查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采樣人員 | 劉冰、連明宇 | 采樣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檢測時間 | 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06日 | ||
報告簽發日期 | 2022年01月11日 | ||
主要危害因素 | 游離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塵、噪聲。 | ||
檢測結果總結 | (1)針對該企業作業人員進行的本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共檢測矽塵4個對象/工種,不合格2個,合格率50%;噪聲5個對象/工種,不合格2個,合格率60%。 (2)粉塵檢測情況:在本次粉塵檢測結果中,作業現場鏟車司機、中控員接觸的矽塵濃度未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規定的限值,其他工種接觸的矽塵濃度均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規定的限值,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 (3)物理因素檢測情況:在本次物理因素噪聲檢測結果中,工作場所鏟車司機、中控員、放砂工接觸的噪聲強度未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定的限值,其他工種接觸的噪聲強度均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定的限值,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 1)設備運轉時本身噪聲強度較高; 2)車間設備較為集中,同時運轉時噪聲發生疊加效應; 3)作業人員在崗位上接觸時間較長。 (5)粉塵超標原因: 1)生產區地面未及時清掃; 2)作業人員接觸時間較長; 3)各生產設備過于集中,產生粉塵較多且集中; 4)生產作業時,產生的揚塵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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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及建議 | (1)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健委令 第5號)的要求,安排作業場所有害因素定期檢測與評價,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個體防護措施:企業應保證個人防護用品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并在保證個人防護用品正常發放的前提下,應督促和培訓工人正確使用。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要做到定時更換,并進行經常性地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證防護用品的有效性。 (3)噪聲超標崗位: 1)合理安排生產人員的作業時間,盡可能減少在噪聲超標點作業停留時間; 2)給崗位配備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減少接觸程度; 3)對高噪聲生產裝置,應設有警示標識及噪聲警示說明; 4)定期安排生產人員做職業健康檢查。 (4)粉塵超標崗位: 1)在生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合理安排生產人員的作業時間,減少作業人員接觸粉塵時間; 2)定期對設備噴淋裝置進行維護; 3)為作業人員發放KN95防塵口罩,并監督其正確配戴; 4)定期清掃作業區地面,較少揚塵產生; 5)定期安排生產人員做職業健康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