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 | 江西名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單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生態工業園區 | ||
聯系人 | 王總 | ||
項目負責人 | 鄒錦斯 | ||
企業陪同人員/聯系人 | 王總 | ||
現場調查人員 | 鄒錦斯 | 調查日期 | 2021年12月09日 |
采樣人員 | 陳俊杰、彭正奎 | 采樣日期 | 2021年12月12日 |
檢測時間 | 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 ||
報告簽發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
主要危害因素 | 甲醇、硫酸、氨、硫化氫、氫氧化鈉、過氧化氫、噪聲。 | ||
檢測結果總結 | 針對該企業作業人員進行的本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噪聲4個對象/工種,合格4個,合格率100%;甲醇2個對象/工種,合格2個,合格率100%;過氧化氫1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100%;硫酸1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100%;氫氧化鈉1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100%;氨1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100%;硫化氫1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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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及建議 | (1)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 第5號)的要求,安排作業場所有害因素定期檢測與評價,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個體防護措施:企業應保證個人防護用品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并在保證個人防護用品正常發放的前提下,應督促和培訓工人正確使用。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要做到定時更換,保證防護用品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