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 | 九江江州義門石材有限公司 | ||
單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工業園鄱湖高新項目區 | ||
聯系人 | 陳則儉 | ||
項目負責人 | 史庭祥 | ||
企業陪同人員/聯系人 | 陳則儉 | ||
現場調查人員 | 史庭祥 | 調查日期 | 2021年12月17日 |
采樣人員 | 劉冰、連明宇 | 采樣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檢測時間 |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 | ||
報告簽發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
主要危害因素 | 游離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塵、噪聲。 | ||
檢測結果總結 | (1)針對該企業作業人員進行的本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共檢測呼吸性粉塵4個對象/工種,合格1個,合格率25%;噪聲4個對象/工種,合格0個,合格率0。 (2)粉塵超標原因分析:①切割等工序雖采取了濕式作業,噴淋裝置可一定程度抑塵,但由于使用的循環水未沉淀完全,水中含有大量的粉漿,抑塵效果不良,飄散到地面干燥后造成較厚的積塵,當有機動車經過或起風時形成二次揚塵,且未對二次揚塵采取有效除塵措施,如定時灑水清洗地面,粉塵在作業過程中容易逸散。②修飾加工工序使用手動操作設備,未按規范在位于除塵裝置防護有效范圍內進行作業,致使粉塵無法有效分散,作業人員接觸時間較長。③各崗位工種接觸的粉塵性質判定為矽塵,矽塵的限值較低。 (3)噪聲超標原因分析:工種進行切割等工序時設備工作時產生的噪音比較大,同時高噪聲設備又分布的相對比較集中。 | ||
結論及建議 | (1)粉塵超標崗位: 對于粉塵超標崗位,建議企業應改進切割機噴淋效果,加大噴淋面積,從而增大抑塵效果,同時使用沉淀較為完全后的清水進行噴淋減少二次揚塵的產生;修飾加工時按規范在位于除塵裝置防護有效范圍內進行作業;及時清洗地面積塵;給粉塵超標崗位配備符合要求的防塵口罩,減少粉塵對作業人員的傷害;定期安排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噪聲超標崗位: 合理安排生產人員的作業時間,盡可能減少在噪聲超標點作業停留時間;給噪聲超標崗位配備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減少噪聲對作業人員的傷害;對高噪聲生產裝置,設置警示標識及噪聲警示說明;定期安排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其他合格崗位: ①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5號)的要求,安排作業場所有害因素定期檢測與評價,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②個體防護措施:企業應保證個人防護用品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并在保證個人防護用品正常發放的前提下,應督促和培訓工人正確使用。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要做到定時更換,并進行經常性地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證防護用品的有效性; ③用人單位應委托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根據勞動者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崗位,按《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